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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政绘出新年度法治建设“施工图”

时间:2022-01-19 文章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政府采购信息网2022-01-12

  

  一年之计在于春。新年伊始,北京市财政局把围绕新年度财政法治建设谋篇布局摆在突出位置,深入研究把握“政治引领法治、法治服务政治”的工作方向和“法治规范财政、财政保障法治”的工作要求,研究谋划进一步做好深化普法、配合立法、规范执法、防范风险、考核评议等基础性工作,着力增强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双轮驱动”的法治工作合力及效力,以绘好全年法治建设布点落位的“施工图”,催生了年初法治建设跃马扬鞭的“加速度”。

  

  一是聚焦依法强基,着力打造铸魂育人的“法治熔炉”。

  

  北京市财政局2022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财税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主要运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财政领导干部到预算部门和基层单位送法释法这三项活动强化龙头带动作用,运用全国及本市“两会”、“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这三个节点持续兴起普法热潮,运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这三项制度压实普法主体责任。北京市财政局将在摸清本局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和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底数的基础上调整充实法治宣传服务工作队伍,以集中学习培训、网上知识竞答、组织旁听庭审、开展警示教育、邀请法官说法、强化以案释法等多种手段丰富拓展普法形式,以法宣与财宣、党宣等力量加强协作的方式推动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财政法治传播体系,结合弘扬北京财政精神加大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等法治要求和优良传统的宣传阐释力度,从而使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融入党员学习、干部培训和财政文化建设之中。

  

  二是聚焦依法理财,着力强化立柱架梁的“法治支撑”。

  

  北京市财政局认真研究分析2022年首都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新特点及新要求,一方面,坚持依法发挥财政保障职能作用,把新年度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提升效能、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具体落实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支持“两区”“三平台”建设、推进“五子”联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和创新城市治理、高水平建设营商环境、紧扣“七有”“五性”补齐民生短板、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等全市重点工作之中;另一方面,研究把握2022年度本市各领域立法需求旺盛、相关部门通过立法固化财政资金保障的意图更加明显的特点,及时将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中涉及财政保障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内各相关处室,以“法制处统筹、业务处主办、办公室督查、预算处把控”的立法研办机制,推动做好针对立法需求测算分析支出规模、评估研判承受能力、论证核定保障渠道、预研预调政策体系等工作,以及时沟通反馈和充分阐释财政意见发挥好财政把关作用,实现了“财”与“法”、“钱”与“事”的有效衔接和紧密结合。此外,北京市财政局针对市场主体普遍反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平竞争是最大的刚性需求”等呼声与诉求,在2022年将进一步完善起草机构与审核机构“双把关”、专业机构与法治力量“双支撑”、增量政策与存量政策“双审查”、内部考评与外部监督“双促进”、理论研究与实践路径“双拓展”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措施,以“1+4+N”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快向各区财政部门延伸拓展:“1”,就是把市财政局作为“一个龙头”摆起来;“4”,就是把丰台、房山、顺义、大兴四个示范区财政局作为“四轮驱动”跑起来;“N”,就是把其他各区财政部门作为“全盘联动”活起来。

  

  三是聚焦依法行政,着力扎牢预警纠偏的“法治底线”。

  

  北京市财政局在2022年将进一步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公开、备案及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对重要财政政策制度开展后评估,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体决策以及“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的合法性审核要求,以由近及远、逐年延伸的方式梳理编制本局历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丰富拓展本局财政政策法规库的查询分析等功能,更好地满足对接市级领导“驾驶舱”系统、对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以及从本局官网服务社会公众的需求。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变化情况,修订完善财政权责清单、财政行政处罚工作规程、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制度文件,严格落实北京市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系统规范化执法专项培训,把违法情形纳入检查单制度、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等落到实处。梳理分析本局在2021年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全面查找行政运行和财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隐患,进一步完善案件应诉处置工作机制、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和局级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在对信访举报核查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政府采购投诉处置、开展招标投标、签订民事合同协议、给予违法行为主体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核的过程中,实行更加严格规范的标准和程序,以自我识错、自我防错、自我纠错的机制把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四是聚焦依法治理,着力提升续航加速的“法治效能”。北京市财政局针对自身承担市对各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中所包含的财政依法治理专项考评任务,把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提升效能、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与推进财政依法履职、深化财政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依法治理专项考评指标设置,更加体现此项考评与财政效益专项考评同向错位发力的协同性,推动财政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该局在2022年还将积极推动法治工作考核评议进入规范化轨道,将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的相关重点任务申报纳入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将年终述法纳入局主要领导年度述职,将依法行政工作成效纳入处级单位绩效考核,将本局接受市政府依法行政专项考核结果向全局进行通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将本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原文链接:http://czj.beijing.gov.cn/zwxx/czyw/202201/t20220113_2590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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