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河北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时间:2022-01-19 文章来源:河北省财政局 作者:佚名
10月1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河北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以财政之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26.5亿元,是2012年的1.8倍,年均增长7.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022.8亿元,是2012年的2.2倍,年均增长10.4%,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财政支撑。
“三件大事”有力保障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财随政走、政令财行,全力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和国家大事加快落地见效。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推动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十三五”期间,落实资金1611亿元推进交通一体化发展,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投入省以上转移支付资金129.2亿元,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并与京津两地分别建立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统筹省以上资金85.2亿元,推进重点项目合作示范基地、现代商贸物流基地等建设,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围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2018年以来,累计落实省以上财政资金和发行新增政府债券等2285.3亿元,同时赋予新区市级财政管理权限,调整完善托管三县与新区的财政关系,支持新区加快建立现代城市财政管理体制。
围绕冬奥会筹办,“十三五”以来,累计筹措省以上资金260.3亿元,下达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和特别国债445.1亿元,支持张家口赛区筹办工作顺利开展以及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支持发展精准有效
2012年以来,国家连续十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着力点,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综合运用税收、转移支付等激励约束手段,加大精准调控力度,持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为社会市场主体减负799亿元,2020年减负1608.5亿元,今年前三季度比上年同期又新增减税降费112.6亿元,着力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积极拓展财政融资渠道。2015年以来,全省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8330亿元,支持2万余个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推广PPP模式,签约落地项目324个,撬动社会资本5031亿元,为全省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提供了强劲动能。
创新实施激励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门研究制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财政政策,近三年兑现奖励资金42.5亿元,有效调动了县级抓财源、促发展的积极性,全省财政收入超10亿元县由2017年的29个增加到2020年的44个;研究出台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10项政策措施,通过改进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支持力度,促进各地加快产业转型、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
有效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六年以来累计落实省以上财政资金200.8亿元,运用保费补贴、财政奖励等方式,带动保险机构为企业和农户提供风险保障7528.7亿元,引导金融资源1209亿元流向重点产业、小微和民营企业,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助推创新持续加力
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支撑,科技创新始终是财政支持保障的重点。一方面,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2012—2020年全省累计投入603.1亿元,年均增长10.8%,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60.2亿元,年均增长15.3%,有力助推了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政策机制,积极推进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着力解决科研经费拨付流程繁琐、耗时较长等问题;综合运用后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计划顺利实施,“十三五”期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从2.9万家增加到8.7万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从1628家增加到9400家、增长近五倍;充分发挥政府基金杠杆作用,逐步扩大天使投资基金、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有效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决扛起财政部门政治责任,全力支持打赢这场硬仗,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232.3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6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全省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3亿元,其中省级投入222亿元、年均增长33.9%,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财政保障。
积极创新支持措施。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助推贫困县扶贫产业加快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出台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10项财政支持政策,推动深度贫困地区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出台财政支持资产收益扶贫政策,为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提供保障。
全面加强资金监管。制发《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推动落实资金支付“四方联签联审”、公告公示等制度,研发构建全省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并制定《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全面架起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高压线”,2018—2020年河北省连续三年在全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获评优秀等次。
生态治理投入空前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大力支持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河北。2012—2020年,全省累计投入生态文明建设资金4143亿元,年均增长17.8%,高于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7.4个百分点,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冬季清洁取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黑臭水体治理等试点工作,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效显著,全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全省PM2.5平均浓度从2015年的74微克/立方米降至为44.8微克/立方米,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3.5亿立方米,新增国土绿化面积3953万亩、森林覆盖率从31%提高到35%。
民生福祉稳步提升
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民生投入每年只增不减,“十三五”期间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以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着力支持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坚持生命至上、闻令而动,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第一时间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开通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围绕减轻患者费用负担、提高防治人员待遇、保障医疗防控物资供应等,先后出台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的财税政策,2020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防疫资金234.6亿元,拨付疫苗采购资金76.1亿元,有力保障了全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
积极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努力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筹集渠道,建立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2—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10182.7亿元,年均增长9%,教育支出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直在六分之一以上。
大力扶持就业创业。2012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就业补助资金265亿元,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用于稳岗补贴及返还71.8亿元,特别是疫情期间,放宽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提高返还比例,惠及企业参保职工320.7万人。
全面落实社保提标政策。连续1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连续15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2年的每月人均55元,提高到2021年的113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2012年的4020元、1847元,提高到目前的8520元和5573元。
财税改革扎实推进
着眼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在预算管理、财政体制、税费制度等领域,推出一系列具有“四梁八柱”意义的改革举措,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预算管理改革方面,全口径预算编制、预算信息公开、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等按照国家部署全面落地,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模式向全国推广,“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早2年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开,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相继出台教育、科技等11个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与中央改革保持同步,同时,进一步理顺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体制,明确省与市县增值税分享比例,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使财力配置更好地与各级政府承担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基本建立。
税费制度改革方面,“营改增”改革顺利实施,环保税启动开征,水资源税作为全国首批唯一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离境退税政策有序落地,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等政策不断完善,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全国率先实现“清零”,税费调节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河北财政工作也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全省财政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政治引领、守正创新、科学高效、竞进有为”,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持续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财政力量。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xwdt/tpxw/202110/t20211018_1488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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