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不断提升非税收缴服务能力
时间:2022-01-19 文章来源:财政厅 作者:佚名
2021年,辽宁省财政厅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根本出发点,不断深化全省非税收入收缴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业务难点、堵点,为“跨省通办”、“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等多项便民服务提供有力支撑,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拓宽非税收入缴款渠道。建成线上线下综合缴费平台,全省25家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所有营业网点实现省内全域收单,网银全部支持非税业务,并在业务办理现场提供手机扫码、智能POS、窗口代办等缴费服务,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不因缴费问题而多跑一次。应用非税征收APP,提升征收服务能力,为不方便出门的缴款人提供上门服务,为野外等特殊作业场景提供现场服务,实现非税业务全链条现场办理,在省内11个地区20多个执收单位开展应用,累计办理业务20余万笔。
二是实现非税收缴“不见面”。首先是缴费“不见面”,缴款人在线完成缴费,并获取电子票据,全程网上办理。其次是退费“不见面”,执收单位在线提出退费申请,与对应的缴费凭证相关联,财政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成退款凭证。再次是缴库“不见面”,财政部门借鉴税收缴库模式,实现非税收入到期自动划缴入库,保证了缴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促进提升部门服务能力。针对教育部门教育缴费特点,为缴款人提供便捷、易用的“K12教育缴费平台”,学校批量生成缴款通知书,学生在缴费平台通过学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成缴费,实现资金直达财政,电子票据实时推送,全省300余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了应用。针对公安部门,组织抚顺市率先实现交罚业务全程电子化,将非税收入缴款码与公安处罚决定书合二为一,缴款人完成缴费后实时核销违章记录,为全省交罚与非税业务融合积累了经验。
四是集成非税收缴数据信息。对财政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通过收缴电子化管理,所有执收单位执行统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用统一收缴系统征收。对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通过财税部门互联互通系统,实现收缴明细信息财政当日共享。全省各类非税收入收缴信息集中统一管理,使财政部门对全地区非税收入征缴做到了笔笔皆知,心中有数,为推动大数据应用、打造数字财政奠定了基础。
接下来,省财政厅将继续秉持为民初心,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试点工作,不断丰富非税收入缴费渠道,优化业务模式,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财政管理效能。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xinwenlianbo/liaoningcaizhengxinxilianbo/202201/t20220112_37821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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