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聚焦四个方面发力保障民生政策落实更加有效、更可持续
时间:2022-01-19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升民生支出的有效性和精准度,推动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可能相适应、与“六稳”“六保”任务相统筹,包头市聚焦四个方面发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生保障工作,确保财政政策更加有效、更可持续。
一是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认清形势把牢原则。有效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是保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基础,对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意义重大。今年以来,包头市面对财政收入呈现稳固向好,但收支矛盾依然存在的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精准谋划、精准定标、精准施策,全力保障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支出,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紧要处,切实把“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始终树牢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对国家和自治区范围及标准的“三保”安排有困难的,不得安排地方提标或出台各类津贴补贴,不得安排其他项目支出,用政府“过紧日子”保障老百姓“过好日子”。
三是以高度的政治纪律规范支出强化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通过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支出标准管理、强化资产配置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强化公务卡结算管理、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超收收入管理、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十项举措做好财政节支工作,杜绝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花钱。
四是以高度的政治要求对标整改对表落实。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民生保障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禁擅自出台和变通执行政策。对现行民生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政策立即停止执行。审慎出台新的民生政策,严禁自行出台涉及面广、超出自身承受能力、影响财政可持续的支出政策,对达到国家要求标准的民生政策,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落实,不得随意提标扩面。严格履行现行民生支出政策调整报批程序,相关补贴标准要与地区公共服务状况、支出成本以及财政可承受能力相适应,确保均衡协调、更可持续。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xinwenlianbo/neimenggucaizhengxinxilianbo/202201/t20220105_37808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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