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评定促发展 调研探讨共进步——内蒙古呼市财政局召开全市法治财政考核通报暨工作调研会
时间:2022-01-19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使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深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新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各旗县区财政局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日前,呼市财政局召开全市法治财政建设考核结果通报暨工作调研会,市财政局法治财政考核组成员及各旗县区财政局、开发区财金局参加了会议。
考核组首先对全市法治财政建设考核指标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考核,全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均稳步提升,财政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均有所增强,财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均有所提高。各旗县区财政局在贯彻执行《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扶贫资金公开、三公经费安排等方面认真规范;在深化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及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政府采购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等方面还应继续加强。
会议对各旗县区的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近年来,各旗县区财政局已经逐步形成了领导重视、工作依法依规、积极普法宣传的良好法治氛围,但存在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不足等困难。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等方面需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同时希望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能够向旗县区延伸。
考核组要求,各旗县区财政局要正视问题,补足短板,继续以法治的思维统领财政工作:一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作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二是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全会精神内化为财政工作力量,做好财政资金保障、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三是把法治意识融入到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保证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债务管理、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工作依法依规;四是把普法融入财政法治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积极推进财政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提升财政法治素养。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xinwenlianbo/neimenggucaizhengxinxilianbo/202112/t20211231_377994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