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财政局“五抓”并举 书写乡村振兴“财政答卷”
时间:2022-01-19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2021年,扶绥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崇左市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要求,以脱贫摘帽为新起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主动作为,坚持“五抓”并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书写乡村振兴“财政答卷”。
一抓政策帮扶,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脱贫攻坚过渡期内,扶绥县财政局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持续保持财政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继续实施脱贫人口产业以奖代补、雨露计划补助、脱贫劳动力跨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以及扶贫小额信贷扶持等政策,持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
二抓资金保障,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过渡期内保持本县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确保财政投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相匹配,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持土地出让收益投入乡村振兴建设比例,财政投入逐步实现向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发展类政策倾斜。今年以来,共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75万元,增长15%。
三抓金融帮扶,激发生产内生动力
用好过渡期扶贫再贷款政策,继续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对有自主发展生产意愿和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全年新增发放小额信贷资金4662.5万元,安排小额信贷贴息资金566.49万元。加大“桂惠贷”等贷款贴息政策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优势特色信贷产品,在农村地区设立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三农金融服务室等,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生态圈。
四抓资金项目,全力提升质量进度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推动产业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动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及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将50%以上财政衔接资金共5402万元投入于产业发展项目,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二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眼于全县各贫困村基础设施发展实际需求,2021年累计投入财政衔接资金共3027.39万元,持续支持各村完善水、电、路、网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特别是补齐农村人饮短板,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统筹推进优势特色农业,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业良种化,持续推进“双高”基地、高标准农田基地建设及甘蔗生产机械化水平。2021年累计划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225万元,甘蔗良种补贴资金3967万元,“双高”基地建设资金3028.84万元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706.18万元。
五抓责任监管,全力实现平稳过渡
根据《自治区资金保障专责小组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工作方案》要求,该局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围绕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筹措、分配、使用、拨付及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持续深入基层,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从严从实抓好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编辑:蒋沅江
原文链接:http://czt.gxzf.gov.cn/xwdt/dfdt/t111231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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