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实施双推进全面布局开新篇——中央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综述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今年4月,财政部发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中央财政本级与6个试点省份在2022年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本次制度修订的起草主体与试点组织执行主体,财政部克服疫情影响,改革试点组织与执行工作“两手抓”,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力求在实践中验证新制度可行性,为试点省份和其他省份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积累可推广、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先行先试,中央财政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在修订现行制度的过程中,财政部与系统开发人员积极合作,全面梳理和设置业务场景及各场景各要素组合下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会计分录,并制定新系统开发需求,向技术人员提供。在新系统开发期间,与开发人员定期进行交流,根据新制度调整内容及时修改新系统开发需求。新系统开发期间,恰逢“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中,财政总会计改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成员与“一体化工作小组”成员及时进行沟通,为两个系统后续顺利融合开展工作做好准备。在《试点方案》发布之前,新系统基础核算模块已基本开发完成,奠定了系统支撑,为其他试点省份开发核算系统提供了可参考、可依据的模板。
在《试点方案》发布之前,工作小组组织专题座谈会,由系统开发人员详细介绍新系统基础会计核算模块内容及操作流程;将今年1月份的中央财政模拟数据导入新系统中进行数据测试,根据初始化确认、凭证录入、凭证生成、账簿报表查询检验新制度核算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准确性、安全性。
在模拟数据测试无误后,将今年1—6月中旬数据逐月导入,实施模拟运行,并对系统核算的稳定性、准确性、安全性再次进行确认。
在1—6月中旬数据模拟运行完成、基础核算模块平稳运行后,新系统将与现行系统同时运用真实业务场景、实时执行数据对中央财政业务每日进行核算,并以现行系统为依据,对新系统每日核算情况进行验证。
财政部进一步全面梳理新制度报表体系,重点对《现金流量表》和《本年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调节表》业务规则进行查验,细化新系统报表生成需求,验证报表生成规则,督促系统开发人员及时将报表模块开发上线。拟以1—6月中央本级财政数据进行报表模块测试,确保在《试点方案》要求时间点前,及时准确生成2022年报表,为其他试点省份提供参考。
此外,新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资产负债的核算,在新制度起草期间,工作小组多次开展调研,与股权、债务管理部门、各省国库骨干人员共同召开座谈会、电话会议等探讨现行制度股权债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等。改革试点推进过程中,组织工作小组成员根据新制度要求、前期沟通资料和以往“双分录”核算资产负债的经验,组织编写股权投资、负债内部核算规程等,进一步细化资产负债核算相关部门职责、业务核算依据、材料获取过程等,确保实现“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
周密组织,指导地方高效实施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中央统筹,省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各级财政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网络硬件基础情况开展培训。今年5月17—18日,面向全国各级财政国库部门,举办《财政总会计制度(模拟版)》网络培训班,讲授新制度总体情况、具体内容、核算系统业务处理规范和政府会计基本准则等,共计1.6万余人参加此次培训。财政部负责对省级财政的师资培训,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培训计划,以新制度为依据,逐级培训,扩大覆盖面,使各级总会计尽快熟悉和掌握新制度的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高水平、高质量做好相关工作。
在制度修订过程中,财政部抽调部分地方国库业务骨干,共同编写《财政总会计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梳理新制度下主要业务和事项的账务处理及主要报表编制依据,整理成册,并发送试点省份作为参考;根据新制度编写《财政总会计核算系统业务处理规范》,为新制度总会计核算系统的开发提供业务标准,方便各试点省份开展核算系统开发。试点期间,将继续完善新制度运行、系统操作、内部核算等指南材料,在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时,发送至地方各级财政作为制度执行参考,方便各级总会计高效迅速开展改革工作。
在改革试点期间,与试点省份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组织中央本级和试点省份加强改革试点动态跟踪分析,定期开展试点效果评估,并及时总结。全面梳理各项业务核算规则,深入研究预算收支面临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关注股权、债务核算流程机制问题,理顺政府财政资产负债核算管理路径,为进一步修订完善新制度提供依据。
此外,加大中央本级及各试点省份前期工作成就的宣传,推动其他非试点省份做好制度改革准备,提高各级财政对总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视,增强社会各界对财政总会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后续在全国推行总会计改革打下坚实基础。(财政部国库司供稿)
原文链接:http://cz.tj.gov.cn/xwdt/cwbyw/202207/t20220713_5933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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