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治标杆 发挥法治领头羊带动作用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辽宁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全省财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加快推进财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意识,有效提升财政法治队伍能力水平,近日,省财政厅对沈阳、大连两市及其所辖区、县财政部门开展了法治建设情况督导调研,全面了解基层财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手情况,着力服务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沈阳市财政局作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建设示范点,首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体系,创新出台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制度,建立以信用管理总方案为引领,四方采购当事人信用管理方案为支撑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体系的“1+4”监管体系,探索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数字化,推进政府采购领域长效信用体制和机制建立,全力推动政府采购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
今年,沈阳市政府正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沈阳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部署、积极自查、及时完善,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打造规范文明的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广泛开展财政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正面宣传,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财政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大连市财政局以年度行政执法专项考核为契机,对辖区内各级财政部门法治工作开展大摸底、大排查、大督导,统筹各地区经济发展与财政部门人员结构,将工作重点延伸到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全面准确、行政执法满意度高等具体工作中来。市、区、县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各级党组织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财政法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财政干部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督导调研中,省财政厅对沈阳、大连两市财政部门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规范文明行政执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特别是对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现场指导培训,统一了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各项标准,加强了财政部门以上带下、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提高了基层财政干部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法律在一线宣传、基层情况在一线掌握、法治工作在一线落实、实际困难在一线解决。
通过树立沈阳市、大连市财政局法治标杆,号召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结合本地区财政法治建设实际的基础上,对标领头羊向法治标杆学习,有效加强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贡献财政力量。
原文链接:https://czt.ln.gov.cn/czt/zxzx/czxw/202208081802131350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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