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数据中心建设补助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山东省省级数据中心建设补助项目预算
支出标准试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实际坐落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且建设运营综合评分水平达到省级新型数据中心3A级标准及以上的大中型数据中心及边缘数据中心。
二、编制依据和引用标准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3.《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
4.《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工信部通信〔2021〕76号)。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鲁政字〔2021〕128号)。
6.《关于加快构建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鲁数字〔2021〕15号)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标准规范等。
三、支出标准
相关数据中心建设运营企业(或联合体)需严格将相关资金用于新型数据中心提升工程,包括技术升级、网络扩容、节能改造、专项研发、商业模式转型、宣传推广等。
(一)大中型数据中心
1.通过实施新型数据提升工程,数据中心实测电源使用效率(PUE)降低0.05以上(或等效节约用电800万千瓦时以上),高水平云服务占比达到30%以上,服务上云企业数超过1000家的,每个已用物理机架最多支持1000元。
2.通过实施新型数据提升工程,数据中心实测电源使用效率(PUE)降低0.03以上(或等效节约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高水平云服务占比达到20%以上,服务上云企业数超过600家的,每个已用物理机架最多支持600元。
3.通过实施新型数据提升工程,数据中心实测电源使用效率(PUE)降低0.02以上(或等效节约用电300万千瓦时以上),高水平云服务占比达到15%以上,服务上云企业数超过300家的,每个已用物理机架最多支持300元。
(二)边缘数据中心
1.通过实施新型数据提升工程,算力赋能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效果特别显著,数据中心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年服务群众次超过100万人次)的,每个已用物理机架最多支持3000元。
2.通过实施新型数据提升工程,算力赋能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效果显著,数据中心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达到600万元以上(或年服务群众次超过50万人次)的,每个已用物理机架最多支持2000元。
3.通过实施新型数据提升工程,算力赋能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效果较为显著,数据中心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达到300万元以上(或年服务群众次超过30万人次)的,每个已用物理机架最多支持1000元。
四、名词解释
(一)大中型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大于等于1000个标准机架,主要针对互联网、工业、金融、政务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数字技术、生态能力,特别是在支撑行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千行百业等方面效果明显的大中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具体包括主营云计算的新型数据中心和可支撑人工智能的智能计算中心。
(二)边缘数据中心。部署在网络边缘、靠近用户侧,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个标准机架,主要针对5G、工业互联网、VR/AR、智慧城市等重点应用场景,聚焦数据中心运行效率、算力算效、监控安全、网络能力,特别是在应用特色方面创新突出易推广的数据中心。
(三)已用物理机架。指已实际加电并承载真实业务的机架数量,具体按标准机架测算。其中,设计功率2.5kW的物理机架可折算1个标准机架、5kW的物理机架可折算2个标准机架,以此类推。
(四)高水平云服务占比。指运行高水平云服务,即承载PaaS层(含)以上的物理机架数占数据中心全量物理机架的比例。机架租赁模式不属于高水平云服务。
(五)等效节约用电。指通过各类技术改造提升后(如降低PUE),全年可等效减少的用电量,以上年度实际用电量为基数计算。
(六)间接经济效益。指通过算力支撑的数字化转型业务,帮助各类企业节省的支出或新增的创收总金额。
五、其他事项
1.山东省省级数据中心建设补助项目预算支出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实际运行数据和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试行办法》应作为省数据中心建设补助项目预算编制的主要参考。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原文链接: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21/12/20/art_10563_10297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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