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标定考核“三线” 推动文化企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发挥高质量考核“指挥棒”作用,省财政着力标定高线、标线、底线,明确并下达2022年度省属文化企业高质量考核明细指标,指导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定好“高线”,激励企业提升经营效益。省属文化等企业考核指标基准值按照前三年完成值的加权平均数(权重由近及远分别为50%、30%、20%)确定,完成目标值或基准值得总分的80%,其中参照商业类企业考核的省体育产业集团、省规划设计集团净利润指标目标值按照第一档基准值(1+6.5%)确定,完成目标值得总分的90%,适当拔高指标满分门槛,并保持在企业年度发展“跳一跳”所及范围。
二是定准“标线”,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明确省属文化等企业因减免国有房屋租金、增购防疫物资、转企改制等政策性或非经常性因素对财务类指标基准值造成影响的,在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予以修正,确保“一把尺子”定标准。调整优化省体育产业集团、省规划设计集团考核指标体系,连同财务类指标目标值一并下达。结合省电影集团实际,重点考核电影资产整合推进、投资占已到位资本金比例等替代指标,确保客观合理。
三是定实“底线”,督促企业规范管理。明确企业未有效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票否决不得分。新增“国资监管和财务监督”定性指标,针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投资评价、基础管理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薪酬体系测算、兑现的重要依据,明确财务快报数据与决算数据差异较大的,因差异所产生的分值在次年考核中予以清算,促进省属企业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有效化解经营发展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2/7/29/art_7938_10557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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