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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禁渔令”切勿购“江鲜”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全面突击排查

时间:2021-03-30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春暖花开,长江刀鱼进入洄游期,清明前后,是其最佳品尝期。为防止有人非法采购、食用长江刀鱼等,日前,根据《打击长江刀鲚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芜湖、马鞍山、池州等地开展全面突击排查。

  3月19日晚,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6个专项工作组,以暗访检查形式,聚焦长江刀鲚鱼等江鱼品种展开地毯式摸排。 “重点检查是否采购、销售长江刀鲚鱼等江鱼及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加工经营场所内的水产品能否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是否查验供货商资质且索要相关票据,经营场所的门头及菜品的宣传栏、菜单等是否标注有‘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是否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等。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晚检查经营主体60余家,发现相关问题、线索10余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自今年1月1日起,长江全面实行禁渔,禁捕退捕工作转入常态化监管阶段。 “3·15”期间,我省还发布了一批“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去年12月,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商务会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会所外墙上有“野生鱼”宣传字样,菜单有“长江野生华鱼汤”“长江野生汪丫鱼”等菜名字样,水产池多个标签含有“野生”两字。经查,该会所经营中使用的鱼类水产品购自合肥市某菜市场,均属人工养殖。该会所为了吸引顾客,虚假宣传其经营的鱼类水产为野生或长江野生,其行为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开局之年,年初,我省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两承诺一倡议”专项行动,组织食品市场开办者、餐饮服务提供者承诺不采购、不销售来自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向广大消费者发布《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自觉抵制任何涉及食用长江野生鱼鲜,得到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效果。 “落实‘十年禁渔’,我们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市场检查力度以及案件查办力度,努力实现‘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目标。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说。

  据了解,截至2月25日,我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3万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8.9万家次,指导363个市场主体变更注册信息,整改违规餐单668份。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03/t20210330_327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