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持续强化财政政策供给和资金保障 坚决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自治区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重点围绕乡村建设、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和粮食生产等重点工作,谋划好、落实好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持续强化财政政策供给和资金保障,坚决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
一、大力夯实基础设施,推动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持续提升
2022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共安排16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为全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一是下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15亿元,用于49个实施主体,统筹安排全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贷统还”,支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乡村生活污水及垃圾长效治理。二是安排0.14亿元用于补贴6个装配式农房示范村镇,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农房宣传力度,扩大装配式农房建设规模,降低装配式农房建设成本,提高农民采用装配式农房的积极性,加快装配式农房推广步伐。三是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0.97亿元,支持全区5502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其中危房改造5484户,抗震改造18户,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四是安排0.69亿元支持全区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提升水环境质量,切实提升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能力,改善当地人民群众居住环境。五是统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补助资金1.05亿元,支持桂林市灌阳县和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的传统村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建筑维修改造、传统村落影像资料制作等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相关项目。六是安排一般债券额度10亿元,用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支持全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二、扛稳粮食安全责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充分调动和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2022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32.24亿元用于粮食安全和稳定生产。一是保障粮食储备安全。统筹安排粮食风险基金预算8.48亿元,支持全区粮食储备任务完成,保障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二是支持粮油应急体系建设。筹措资金0.53亿元,支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提升粮食应急保障水平。三是鼓励粮食生产和收购。统筹下达中央稻谷补贴资金等相关资金14.3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稻谷生产、粮食收购和粮食产业发展等。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7.95亿元,以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目前,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下达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0.4亿元,支持全区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20万亩。四是强化粮食生产激励机制。下达粮食生产激励资金0.5亿元,充分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
三、加强市场保供稳价,增强“菜篮子”产品供给和抗风险能力
2022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共计安排2.85亿元支持“菜篮子”产品供给,持续确保粮油肉禽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一是安排0.27亿元支持猪肉收储,支持生猪活体储备和冻猪肉储备,保障储备猪肉收储和运用实施。二是下达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11亿元、稳定生猪生产项目资金0.79亿元,支持全区生猪规模养殖场及种猪场设施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提高生猪生产能力,稳定生猪生产。三是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0.45亿元,支持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四是下达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0.23亿元,支持提升奶业生产能力。
编辑:蒋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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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czt.gxzf.gov.cn/xwdt/cjxw/t129342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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