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调整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6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厅与自治区财政厅于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提高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工作的通知》,部署提高我区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帮扶市场主体纾困、稳岗,全力做好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工作。
通知明确,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提高至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本通知印发前已按照30%的比例向大型企业发放2022年度稳岗返还资金的,各地社保经办机构需在通知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50%的比例对差额部分进行返还。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各地要抓紧落实提高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工作,及时调整系统,推动政策红利早释放;政策实施过程中,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据悉,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用“免申即享”新模式进行发放,无需企业申请。
附件
关联文件
原文链接:http://czt.gxzf.gov.cn/xwdt/gxyw/t1201220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