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川财综〔2022〕39号
各相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2〕4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22〕25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达你市(州)、扩权县(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如数(见附件1)。
二、各地要严格对照前期项目申报和批复相关要求,科学组织项目实施,加快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执行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完成绩效目标较难的低效无效资金、闲置沉淀资金以及结余资金,财政厅将按规定及时收回。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专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于2023年3月底前,将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经济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报财政厅及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并于2023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
四、该资金安排使用时,根据项目内容分别填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3项“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第2296010项“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第2296099项“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附件:1.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地方)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2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c102362/2022/7/26/9b25b29bdeb541619f59aed580ac7e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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