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示范区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川财建〔2022〕189号
广安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示范区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209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示范区方向)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2〕319号),下达你单位中央基建投资预算3720万元,专项用于广安临港经开区产业园区道路工程项目。请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并接受财政部四川监管局的监督,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对应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对应项。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的使用效率,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支出预算分解下达到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川发改投资〔2022〕319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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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c102362/2022/7/22/0f671ca1fa264f659f1afcd10a12a8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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