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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宁夏财政厅 作者:佚名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区道路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1〕7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2〕16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道路运输服务实际,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2年6月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jjckdnx@163.com

  2.传真方式请发送至:0951-5069422

  3.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西街416号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邮编:750001。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2.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资金有关项目支持标准(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白岚  咨询电话:0951-8553138)             

   


原文链接:https://czt.nx.gov.cn/hdjl/yjzj/202205/t20220527_3525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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