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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贸促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贸促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自治区贸促发展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贸促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正文下载: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贸促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贸促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doc

       2.《内蒙古自治区贸促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解读.doc

      政策解读:《内蒙古自治区贸促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7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cz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gfxwj/202111/t20211111_1939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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