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媒体报道

疫情防控狙击战,财政后勤强保障

时间:2022-08-18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认真落实财政保障职责,积极主动履职、层层压实责任、有效发挥财政保障作用,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资金保障预案。根据乌鲁木齐市新冠疫情防控部署,收到市委、市政府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命令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疫情防控资金保障预案,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在单位值守待命,并与人民银行和相关商业银行沟通,建立拨款应急机制,疏通静态管理期间资金支付渠道,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支付到位。

  二、全力提速增效资金审批环节。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收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转来的疫情防控资金申请后,立即按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申请安排疫情防控资金预算,争分夺秒提升预算资金审批效率。在此次新冠疫情静态管理期间,共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安排疫情防控资金8批,主要用于采购PCR扩增仪、快速核酸扩增仪及试剂、防疫药品阿比多尔和阿兹夫定片、N95防护口罩等。

  三、及时下达疫情防控经费预算。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第一时间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预算资金,全力提升预算资金安排效率。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全力保证疫情防控医疗设备、物资采购资金足额到位。现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卫健委)正在收集支付要件并履行资金支付审核程序,待审核完毕后即可实现支付。

   

  

  

  

  


原文链接:http://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208/d7190246945f4098870012b31f34006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