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财政部发文:十大行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时间:2022-08-18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印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推出一系列惠企创新政策,引导支持各类企业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共10项具体行动内容,包括“推动惠企创新政策扎实落地、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的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前瞻布局基础前沿研究、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大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的力度、强化对企业创新的风险投资等金融支持、加快推进科技资源和应用场景向企业开放、加强产学研用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提高企业创新国际化水平”等。
为支持企业前瞻布局基础前沿研究,《方案》提出,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通过研发合作、平台共建、成果共享等方式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按照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新标准加快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支持企业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前沿方向建设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开展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加快培育前沿领域科技企业。
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方案》指出,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应用类重点专项及部分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中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通过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夯实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基础,支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创新发展。
在加大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力度方面,《方案》提出,支持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加强对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加快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科技人才实行特殊工资管理政策。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研究评估并适时推广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试点政策。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推广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为推动惠企创新政策扎实落地,《方案》提出,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税收优惠、技术交易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加快落实和推广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措施,进一步放大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效应。完善落实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激励与容错机制,健全民营企业获得创新资源的公平性和便利性措施,形成各类企业“创新不问出身”的政策环境。
在行动目标上,《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一批惠企创新政策落地见效,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各类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一批骨干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一大批中小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形成更加公平公正的创新环境。
原文链接:http://czt.xinjiang.gov.cn/czt/gnxw/202208/25f43b15e3db4f3b9d16f813a9e152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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