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2023-04-15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井冈山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理财和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在政府决策和社会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一是持续以法治思想领导财政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学法用法制度,并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体财政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按照普法规划和清单开展财政普法,将法治财政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
二是坚持以法治体系规范财政履责。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部署,优化招标投标、投资评审、普惠金融等领域管理体系,深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加强财政部门与法制部门之间的依法数据共享和工作交流,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管作用。坚持加强内部监管。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和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制定《井冈山市财政局内控制度及办法》《井冈山财政资金审批拨付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定期对局各业务股室与国库的对账情况、拟办意见完成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程序规范执行情况展开监督,从源头和机制上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常态开展财政行政检查。组织专班开展“吃公函”、会计监督检查、财经秩序整治等多项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保持规范监督检查秩序高压态势不动摇,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根源,总结提炼规律,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推动全山各预算单位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四是突出发挥财会监督作用。严格直达资金使用监管,实时跟踪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强化三公消费管理,把过“紧日子”落到实处。通过“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控系统”对全山预算单位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平台出现的预警实行每月通报制,倒逼各部门加强三公消费管理。
三是坚决以法治理念落实财政保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常态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保障行政执法经费。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工作,统一将我市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彭宇涛)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3/4/5/art_39211_4416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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