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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认真开展市本级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市财政局认真开展市本级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为贯彻落实市本级开展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的工作要求,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上海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办公室)自2023年9月1日起,承担市本级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以及务实的态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调研,形成有序过渡。在工作思路上,积极“跨前一步”,摸清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基本情况,积极与市局法规处、政采处进行业务交流,形成合力,评估过渡期工作可能遇到的要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前形成工作预案;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实地调研,科学借鉴其他单位工作经验,确保行政裁决工作平稳、有序。

  二是建章立制,形成有效内控机制。针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新要求,结合实际,裁决办研究制定了相关内部工作机制及工作文书;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经办人员的岗位分工与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和要求,确保行政裁决工作的质量。

  三是加强培训,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突出培养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能力,采用集中学习的方式,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将相关法律法规融汇到具体指导案例中,进一步提高业务学习成效,确保裁决工作取得实效。

  截止10月10日,裁决办共收到裁决申请11件,目前已处理4件,其中,作出不予受理决定3件,同意撤回裁决申请1件。下一步,裁决办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以推动制度落实落细为抓手,梳理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完善政采购行政裁决工作的思路建议,切实推动市本级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原文链接:https://czj.sh.gov.cn/zys_8908/xwzx_8909/czyw/20231107/xxfbinfo0000011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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