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重庆渝北:护农打假 守好群众“粮袋子”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官们的帮助,我家今年收成很好!”正值秋收时节,面对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在田间忙碌的张大爷脸上洋溢着收获的喜悦。
张大爷居住在渝北区石船镇,多年来以种植柑橘树为经济来源。2021年2月初的一个清晨,他发现地里出现大面积落叶和烂根现象。望着伤痕累累的柑橘树,张大爷欲哭无泪。随着与张大爷有同样经历的农户越来越多,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逐渐浮出水面。
2021年5月,符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的犯罪事实。根据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和刑行衔接工作机制的要求,渝北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本案侦查。
经查,2020年10月至2021年初,符某在经营管理四川K化肥有限公司期间,编造“复合肥料”“复合氮肥”等化肥名称,通过将化肥生产原料随意配比、假冒检验员签字、伪造化肥检验报告等手段,大肆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据统计,2020年10月以来,四川K化肥有限公司共将100余吨劣质化肥销售给渝北区558户农户,销售金额26万余元。
2021年8月9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以被告人符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渝北区检察院移送起诉。办案过程中,该院依法追加四川K化肥有限公司为犯罪嫌疑单位,并于同年12月以该公司和符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被告单位四川K化肥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8万元,判处被告人符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决后,被告单位、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渝北区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到,购买假化肥的农户绝大多数为留守老人,部分才刚刚脱贫,经济条件、创收能力较差。因农作物损失的原因无法查明,被害农户亦无法通过民事途径获得救济。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重庆市财政局大力优化司法救助机制,统一救助标准和范围,积极筹措司法救助资金做到应救尽救,确保救助资金从快拨付,对涉案受害农户全部给予司法救助,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帮助被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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