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5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周成清代表:
您提出《关于调整市域铁路建设运营分担模式的建议》(第0957号)收悉,经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关于市域铁路建设运营分担模式的建议,既体现了您对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也体现了您深入调查研究、反映重点项目建设体制机制障碍的真抓实干作风,对此我们深表感谢。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推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福祉。抓好城市轨道、高速铁路、市域(郊)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及保就业、保民生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市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各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布局和推进,以在巴南区的项目为例,在市区两级共同推动下,轨道交通3号线、轨道交通27号线、内环快速路、绕城高速公路等项目的顺利实施,助推巴南区基础设施全面提档升级,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
在铁路建设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铁路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十四五”时期我市重点聚焦“米”字型高铁建设。为加强对全市铁路建设的支撑保障,市级集中财力主要保障干线铁路资本金筹集(约占工程总投资的50%),并加大了对沿线区县的征拆补助调度力度。在此基础上,结合双向客流密度与现有通道资源,与沿线各区县科学推进中心城区连接周边区县的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指导区县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和建设规模,防范项目过于超前形成债务风险。
目前,我市新一轮规划实施的市域(郊)铁路项目共4个,其中C4线(中心城区-永川)条件相对成熟,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拟于今年启动建设。对C5、C6等其他市域(郊)铁路项目,拟从统筹好区县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角度出发,在与沿线各区县政府协商形成资金平衡方案后,适时启动建设。对于您提出的几条具体建议:
一、关于市级匹配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
一直以来,市级对巴南区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对上报的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用地给予了积极保障。2021-2022年,在统筹考虑全市总体平衡的情况下,结合巴南区土地出让和缴库情况,下达巴南区土地收入约135亿元,尽力保障巴南区财政平稳运行。后续我局将根据市域(郊)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时序及时保障建设资金需求,积极配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会商,协调解决用地问题,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建议巴南区结合资金需求,提升“造血”能力,积极争取规划赋能,优化区内用地指标结构,盘活土地资源,有序出让,适度开发,加速变现,充分利用土地一、二级收益,尽快做实土地收入,形成可持续的资金流入,以平衡区内资金需求。
二、关于项目公司在巴南注册的建议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既要促进财权和事权相结合,又要有利于各区县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近年来市财政紧跟国家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进程,围绕健全地方税体系,扎实开展政策研究,合理确定税收归属。对于未来启动的C6线项目公司在巴南注册的建议,在项目启动后我局将会同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税费缴纳事宜,积极落实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助推巴南区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调整市域铁路建设资金和运营亏损承担办法的建议
修建市域(郊)铁路项目是为了解决重庆市内各区县之间的铁路联接问题,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对等的原则,2021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改革推动全市铁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21〕67号),明确市域(郊)铁路保障体制,即:“新建市域(郊)铁路,由区县负责组织实施,跨区县的项目由沿线区县协商明确牵头区县,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衔接。征地拆迁资金由沿线区县全额承担,市级按不超过资本金部分的20%给予适当补贴,区县出资按照境内投资比例由沿线区县分摊”。由于各区县对项目在境内段的建设需求各有不同,建设出资主要是按照各区境内段实际发生的投资额进行划分。运营补贴按体制由沿线各区承担主体责任,在项目通车后,拟按照成本规制的思路,由各区对项目进行运营补贴。
今年以来,市政府重点推进市域(郊)铁路项目建设。经市政府多次专题会议研究明确先行开工建设C4线,并由市财政牵头研究项目筹资方案。为减轻各区前期筹资压力,市级出资部分在建设期前2年到位,各区在建设期前2年只承担征地拆迁出资,建设期内各区承担的工程资本金由市级先行承担,各区分10年支付。按此思路,各区应在5年内履行的出资责任延长至12年,能够有效缓解各区的出资压力。
为推动我市构建科学完善的重大项目保障体制,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国务院对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以优化土地出让收入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分配体制为切入点,统筹研究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加强市域(郊)铁路建设运营分担模式等问题的研究深度,按照“当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的原则,统筹考虑项目建设时序,多渠道筹集资金,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对您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将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我们将进一步研究。
联系人:吕佳钖,联系电话:67575103,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6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czj.cq.gov.cn/ztlm_268/jyta/jy/202306/t20230630_12110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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