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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14020013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时间:2024-10-22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代表提出《关于加大高职院校经费支持保障力度的建议》(第14020013号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高职院校运行及发展建设纳入上级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建立相应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64号)精神,我省公办职业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总体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所需财政补助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中央、省、市县分别承担,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地方统筹给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国家和省已将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对应纳入上级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与此同时,中央和省级层面针对地方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了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家层面,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年均安排高职学校奖补资金超180亿元(不含教师培训等经费),我省年均获得近7亿元,省级财政将地方和省属公办高职学校同等纳入中央奖补资金分配范畴并给予奖补,做到一视同仁,切实支持地方公办高职学校健全生均拨款制度、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省级层面,通过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资金,年均安排产教融合项目补助资金3.5亿元,支持地方和省属公办高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做到同等对待,切实支持地方公办高职学校内涵发展。此外,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地方公办高职学校也补助了大头,绝大部分资助项目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下一步,我们在继续落实好现行政策举措的同时,将会同教育厅积极争取更多中央支持,并结合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完善对地方公办高职学校的财政支持方式和政策举措。

  二、关于“建议加大高职院校资金投入力度,对内江地区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

  据统计,2021年—2023年,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累计安排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等3所高职学校奖补资金1.3亿元,缓解了内江市财政支出压力,保障了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今年,省级财政通过新增预算、优化结构等方式增加了职业教育资金预算,进一步加大了对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届时财政厅、教育厅将综合考虑内江市高职院校多、保障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内江市的倾斜支持力度。

  感谢代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jyta/2024/10/22/cd5e502742174afa93c600518c23ecc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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