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27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张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市级储备用地开发建设的建议》(第0275号),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市级储备用地开发建设的建议,我们深感理解。
一、关于优化市级储备用地开发机制的建议
为进一步理顺市级土地储备机构与整治实施单位职责分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和市级储备土地整治实施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渝规资〔2021〕783号),明确了土地储备的主体、优化了新增储备土地办理程序。同时,为督促指导市级储备土地整治实施单位加快推进土地整治,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要求整治单位编制年度储备土地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时序、入库目标、资金平衡等要素,每年与整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整治单位主体责任,并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送市国资委作为整治实施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通过完善土地储备整治管理机制,解决资源分散、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问题,确保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关于推动市级储备土地开发建设的建议
(一)土地出让情况。根据2023年中心城区拟出让住宅用地计划,本年度大渡口区出让两宗市级储备土地,分别为八桥镇地块和大渡口JK片区地块,总面积109.48亩。
(二)开发建设情况。根据2023年市土储中心整治计划,本年度计划在大渡口区建成道路14条13.55公里,计划新开工建设道路13条9.2公里。其中,榕华隧道工程计划于今年年底开工;南北干道剩余路段计划于今年3季度开工,2024年上半年完工并顺接嘉南线连接道,实现全线整体通车。老重钢片区收储接地351公顷,整治入库31.6公顷,正在实施整治275.95公顷,建成道路12条10.88公里,在建道路2条7.89公里;拟建设学校6所,正在开展前期工作2所;完成土污调查399公顷,完成率为90%;完成土污评估270公顷,占污染土地的82%;完成土污治理83.2公顷。
为保障区域建设发展用地需求,我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督促市土储中心、市级整治实施单位,加快推进市级储备土地范围内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推动八桥、重钢等片区土污治理进度,进一步加大土地招商推介力度,宣传、展示和推介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确保实现土地有效供应。
三、关于完善公建配套的建议
(一)支持学校项目启动建设。为有效推动大渡口区在内的市级储备地上学校建设,2019年 8月,我局会同市教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中心城区市级专项储备土地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市级资金补助办法》(渝财建〔2019〕230号),综合确定小学和初中的建设标准分别为 273万元/班、326万元/班,市级财政按建设标准及实缴划拨成本的 50%给予补助。为进一步帮助区级解决筹资压力,2021年 8月,我局会同市教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中心城区市级专项储备土地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市级资金补助办法的补充通知》(渝财建〔2021〕169号),在“区建市补”建设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建区上解”模式,并给予各区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利,具体项目由大渡口区政府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商定建设模式后即可推进实施,市财政局将做好相关资金补助工作。
(二)科学优化土地成本分摊标准。《土地储备资金管理财务办法》(财综〔2018〕8号)文件明确: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仅限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单位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2号)文件再次明确:地方要严格核定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不得将与土地前期开发无关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成本纳入成本核算范围,虚增土地出让成本,缩减土地出让收益。按照上述要求,能计入土地成本的道路管网等投入必须与宗地相关。在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中,较难对“与宗地相关”进行准确界定,为落实中央管控要求,借鉴其他省市做法,现行我市核算口径为:若按片区核算土地成本,片区内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投入在片区内可出让土地中进行平均分摊,若按宗地核算土地成本,按“位置紧邻”及“受益”原则进行合理分摊。因此将划拨土地成本纳入周边土地出让综合成本进行平衡存在政策障碍。
四、市财政一直支持大渡口区发展
近年来,市财政积极支持大渡口区发展。一是及时返还土地出让价款。2022年,大渡口区出让商住用地348亩,综合价金20.96亿元,缴库收入19.7亿元,在未审定地块成本前提下,市财政提前返还土地收入17.9亿元;2023年提前下达土地出让收入30亿元预算指标,并拨付资金3亿元用于平衡年初预算资金缺口。二是专项资金支持。2022年拨付“城市更新”资金池资金6.7亿元,“两江四岸”建设费用市级补助资金1.05亿元等。三是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支持。拨付大渡口区一般债券2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区域学校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研究进一步支持大渡口区的财政扶持政策和方式。
对您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将回执反馈市政协提案委,我们将进一步研究。
联系人:宋绍勇,联系电话:67575309,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czj.cq.gov.cn/ztlm_268/jyta/ta/202306/t20230630_1210843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