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一、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4月份当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2亿元,同比增加62.2亿元,增长2.1倍。除经济恢复性增长带动外,主要是上年同月受疫情封控、国家开始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等因素综合影响,基数较低。在当月收入高速增长拉动下,1—4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6.2亿元,同比增加84.4亿元,增长28.9%。分类别看,税收收入254.9亿元,同比增长25%;非税收入121.3亿元,同比增长38%。分级次看,省级收入40.5亿元,同比增长1倍;市县级收入335.7亿元,同比增长23.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增值税115.4亿元,同比增加39.2亿元,增长51.5%,其中4月份当月增加30.7亿元。当月收入大幅增加,除上年疫情封控导致基数较低,今年经济加快恢复等因素外,主要是2022年4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当月全省退税21.6亿元,今年恢复常态,退税额大幅减少。
2.企业所得税45亿元,同比减少0.01亿元,主要是受工业企业利润持续下降的影响。
3.个人所得税12.3亿元,同比增加1.1亿元,增长9.5%,其中4月份当月增加1.2亿元,主要是上年同月受疫情影响基数较低。
4.契税15.5亿元,同比增加4.8亿元,增长45.2%,除上年疫情封控导致基数较低外,主要是中心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活跃度提升的拉动。
5.专项收入22.3亿元,同比减少1.2亿元,下降5%,主要是广告收入减少的影响。
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2亿元,同比增加3亿元,增长16.5%,主要是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等收入缴库的拉动。
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4亿元,同比增加2.3亿元,增长2.2倍,主要是个别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拉动。
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1.1亿元,同比增加16.8亿元,增长68.9%,主要是各地多渠道盘活闲置资产的拉动。
9.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6.1亿元,同比增加7.9亿元,增长94.7%,主要是上年同期受疫情封控影响,相关收入延后缴库,导致上下年收入错月。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4月份当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亿元,同比增加42.8亿元,增长19.9%。1—4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7.3亿元,同比增加188.6亿元,增长18.5%。分级次看,省级支出283.6亿元,同比增长38.4%;市县级支出923.7亿元,同比增长13.5%。分科目看,教育、科学技术、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等重点和民生支出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教育支出154.6亿元,同比增加31.5亿元,增长25.6%,主要是支持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等增加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10.1亿元,同比增加8.5亿元,增长5.3倍,主要是支持技术创新、科技重大项目发展等增加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6亿元,同比增加21.8亿元,增长8.2%,主要是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保费、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增加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34.7亿元,同比增加13.5亿元,增长63.3%,主要是支持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等增加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121.1亿元,同比增加36.3亿元,增长42.9%,主要是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以及农村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增加的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60.2亿元,同比增加7.4亿元,增长14%,主要是支持公路养护、铁路运输等增加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44.7亿元,同比增加11.6亿元,增长34.9%,主要是支持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以及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缴纳延后,上下年支出错月等因素综合影响。
二、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4月份当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8亿元,同比增加34.8亿元,增长3.5倍。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8元,同比增加17.3亿元,增长70.9%。
1—4月份,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亿元,同比增加40.6亿元,增长62.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5.8亿元,同比增加32亿元,增长59.5%。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9亿元,同比减少16.5亿元,下降11.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8.6亿元,同比增加34.2亿元,增长76.8%;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8.9亿元,同比减少60.4亿元,下降76.1%。
下一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一方面,持续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积极作用,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态势,及时发现并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另一方面,高效统筹财政资源,加快各类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等分解下达速度,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更好更快发挥出财政资金稳增长、促发展、强信心的积极作用,支持好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czt.jl.gov.cn/zwgk/czsj/202305/t20230523_23655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五月份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下一篇:一季度全省财政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