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意见征求

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明确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关于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考〔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会计司)备案。

  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及评审等相关工作。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czt.fujian.gov.cn/jdhy/hygq/202307/t20230719_620974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