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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财政:“四个加强”夯实乡镇财政管理

时间:2023-12-12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保靖县财政通过“四个加强”,对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进行科学部署、积极谋划,不断完善乡镇财务管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基层财政形象。

  加强乡镇财务管理。财政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中关键环节就是财务管理,为确保乡镇财政工作高质高效,县财政加强乡镇财务管理。推进预算管理精细化。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不断加强预算科学编制,完成了12个乡镇财政所预算管理一体系统启用工作,实现了预算资金全链条清晰可查,加强了资金利用准确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化。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指导乡镇财政所加强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的制度,坚持“项目跟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不随意调项转项,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严格收支管理规范化。指导乡镇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严禁体外循环。依法设置资产账簿,加强资产报废、核销、转让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予以拒付。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财政性资金有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属性,为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县财政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明确监管职责。明确了专门的资金监管员和信息联络员,将信息通达、公示公开和抽查巡查工作纳入乡镇财政精细化目标管理考核中,将资金监管责任细化到人,确保资金来龙去脉清晰明了,有助于进一步强化财政所对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力度。强化平台使用。借助“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摸清民生资金、民生项目信息、村级财务公开信息,积极推进数据共享,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业务股室定期对乡镇涉农资金、乡村振兴、农村小型项目等专项资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录入审核工作“零差错”,审批程序“不错位”,严防非法套取、截留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加强惠农补贴发放。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确保惠民资金落到实处,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县财政加强惠农补贴发放。严格执行惠农政策。严格执行《保靖县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保证涉农补贴资金规范发放、及时到位;积极协调各涉农部门,将补贴做到应纳尽纳,使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强化惠农政策宣传。主要采取发放资料、张贴海报及电视台等宣传方式,对惠民惠农政策加强宣传,确保农户对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严格执行补贴程序。按照乡镇涉农部门、县直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严格执行补贴程序,将责任层层压实,从而有效避免申报资料造假,资金被占用等风险,做到专款专用,真正把资金用在有需要的群众身上,增强群众的幸福感。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事业成败,关键在人。队伍建设是财政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充实财政队伍。通过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等考试,公开招录财务相关人员,分配到乡镇财政所进行工作历练,实现了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财政队伍储备后备人才的同时壮大了财政队伍。提升职业素养。定期对乡镇财政所开展业务培训、系统培训,着力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分批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分层次、分类别完成全员培训,以达到人岗相适、精通业务的目的。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实行机关与基层财政所纵向交流的干部轮岗制度,挖掘培养优秀人才,增强队伍专业素质。注重工作作风。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一件事一次办”“限时办结制”,形成了便捷、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意识,极大地提升了财政所为群众服务的水平,树立了良好的财政形象。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xxzzz/202302/t20230216_29249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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