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民意调查征集意见建议整改报告的函
时间:2023-12-12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桂财办函〔2017〕180号
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你办《关于做好自治区直属机关2016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7〕6号)要求,我厅对2016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中涉及的55条意见和建议,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在工作中狠抓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有回音,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一)加大对市县财政扶持力度。
今年以来,在全区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自治区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自治区财政仍不断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截至2017年10月30日,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达2120.03亿元,比2016年增加116.13亿元,增长5.8%。同时,自治区为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调整完善了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6号),将原全部县由自治区财政直管改为部分由自治区直管和部分由设区市管,充分发挥财政体制对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的引导和保障作用,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积极争取中央对广西的转移支付支持。
财政厅高度重视并长期坚持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工作,通过专题汇报等多种方式向中央财政反映我区实际困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7年10月31日,中央对广西2017年转移支付2346.15亿元,比上年同期(2200.4亿元)增加145.76亿元,增长6.6%,为2016年全年的105.4%。一是财政厅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财政部做专题汇报,获得财政部领导的重视和部内各司局的支持。二是建立了财政厅牵头各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通过绩效考评加分、部门通报、督查等制度,督促指导区直各部门协同加大争取力度。三是财政厅准确研判中央政策形势,认真研究中央的各项转移支付制度政策,及时掌握政策动向,反映的建议和诉求得到中央的理解和采纳。
(三)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2017年将政府性基金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2017年年初国有资本经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5亿元,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比例达到31.4%。二是推进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要求,充分考虑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和需要,分别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编制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三是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开始,对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指标不再编入部门预算,由财政厅在下年年初组织进行清理,经审核不再结转的指标收回财政总预算。四是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在印发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中,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对本级项目支出和补助市县项目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和金额;对据实结算的专款、应急类资金和预留配套中央项目资金等确实无法细化的,要提出细化分配的方法,制定预算细化的计划和期限,否则不得列入2018年预算。五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年初预算基础上压减5%,其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
(四)加大政府预决算公开力度。
报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桂办发〔2016〕62号),进一步全面规范我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并将预决算信息公开纳入对市县绩效考评。印发《关于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的通知》(桂财预〔2017〕16号、桂财预〔2017〕34号),进一步明确全区各市县、区直部门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的时间截点,细化公开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的通知》,按“统一页面统一板块统一内容”要求进行详细部署,全面规范化建设全区各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目前,自治区本级已在财政网站上建立本级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全区123个区直部门中除了13个涉密单位及新设立的百色干部学院外,109个区直部门已按要求公开本部门2017年预算。全区14个市111个县(市、区)已建立起本地区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同时,为做好迎接财政部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工作,自治区财政对全区各市县、各区直部门预决算公开平台(或专栏)及预决算公开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要求各单位立即限时着手整改,确保我区各项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要求。
(五)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考虑到桂林市生态保护的意义和责任,自治区财政自2009年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时就将漓江流域的桂林市本级、阳朔县、灵川县、兴安县、荔浦县等纳入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享受范围,同时将漓江保护因素作为统一测算分配补助资金的五个客观因素之一,2009-2017年自治区共下达桂林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9.12亿元,年均增长22.8%。
二、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一)开展“绩效管理年”和“效能建设年”(简称“两年”)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一是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我厅组织干部职工对目前最新业务知识、政策措施进行学习和研究,开展与外省经验交流,分别到浙江财政厅学习预算管理相关先进经验,赴四川、贵州调研学习环保税政策标准先进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干部工作创新意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基层部门和群众意见建议,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制定财政厅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依托“财政青年沙龙”和“财政大讲堂”加强对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坚持思想引导与业务督导相结合,印发《对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操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建立干部培训跟班管理制度和班委制度,完善班委架构,严格考核评估,严肃培训纪律,干部上课纪律自觉性明显加强。二是服务意识不断加强,服务方式不断务实。积极配合对口服务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目前我厅已配合人社厅完成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工资改革,配合住建厅出台了《广西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广西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利用培训班、现场办公会等集中交流的形式,认真指导对口服务部门相关财政业务,深入人社厅、民政厅和自治区卫计委等部门开展调研,沟通协调业务工作,宣传解释相关政策规定。在对外服务窗口增加工作人员,推进服务大厅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干部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部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不断加强,服务形式更加务实。三是严明纪律紧抓不放,守纪意识得到巩固。通过开展“两年”活动,每月不定期进行严明纪律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上班迟到、随意脱岗、中午提前到食堂就餐、上班时间上网炒股、购物、聊天、玩游戏、刷论坛微博等行为。通过“效能建设年”活动纪律检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遵守纪律意识,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各处室能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有的处室还主动制定处内请假、外出办事请示、出差审批等流程,对于工作时间外出或请假的情况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请假情况登记,同时不定期对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遵守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巩固。四是制度办法不断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两年”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加大制度建设,我厅共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公文限时办结实施办法》、《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广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评审业务安排暂行办法》等27个制度办法,正在草拟完善制度办法18个,效能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二)加强机关公文管理。
我厅高度重视公文管理工作,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和有关规定,加强公务处理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行公文错情通报制度,加大对公文差错情况通报力度,追究出差错处室、单位及个人的相关责任,切实提高公文办理质量。
1.严肃公文批办工作。一是树立大局意识。按照2011年第十二期厅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和桂财人〔2016〕37号文件分工要求,坚持“归口办理、密切配合;有利工作、责权对应;先办后议、服从大局”的公文批办三大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服从厅办公室的批办安排。二是建立沟通平台。对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等较为复杂的文件,各处室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对批办文件有异议的,主办处室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对内工作会商机制》(桂财办〔2017〕61号)要求,落实责任,主动与相关处室保持沟通、密切配合,高质量办好每一份文件。三是强化限时办结。针对自治区出台公文限时办结绩效考评要求,结合“两年”活动,我厅把公文限时办结纳入各处室年度绩效考评中。严肃公文批办工作,杜绝推诿、扯皮、延办、漏办等现象,加快公文流转。
2.严格规范公文处理。一是理顺公文处理业务流程。理顺收发文办理运转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公文处理督办和通报制度,确保公文处理各岗位人员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审核把关。重点把好“七关”,即“政治关、格式关、政策关、程序关、内容关、文字关和数字关”;重点“六查”,即“查内容是否符合中央和自治区文件政策,查措施是否明确可行,查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是否已经征求,查文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查文字表述是否精炼准确,查格式是否标准规范”。三是进一步改进文风,精简公文,规范报送。按照自治区规定,请示性公文控制在1500字以内,一般性公文控制在3000字以内,确有需要的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超出篇幅要求的,要简要说明理由。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公文,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发〔2015〕3号)有关要求,规范行文规则和报送程序。
(三)规范下基层调研督查工作。
一是制定基层调研督查工作制度。2017年3月,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成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规范下基层调研督查工作,我厅制定并印发了《财政厅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桂财办〔2017〕13号),对下基层调研的总体要求、内容、形式,厅领导和处室联系基层工作分工、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建立调研联系点通报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调查研究活动。2017年4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厅根据自治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重新制定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桂财党组〔2017〕36号),专列了“调查研究”章节,对调查研究的目的、主题、形式、陪同人员、迎送、等候、住宿接待、出行用车等各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强调,并明确提出建立厅领导联系基层制度。
(四)优化文件报送时间,简化财政报表。
由于财政部门工作特殊性,我厅涉及综合业务事项多,经常接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要求报送材料、数据的通知,且要求提供的数据量大、范围广、时间急,且往往涉及相关市县业务。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厅进一步强化了基础管理工作,积极研究通过信息化应用(利用系统直接填报、汇总、审核数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尽可能减少或优化临时性文件报送,以减轻基层和部门单位报送数据的压力,在报送时间上尽量缩短滞留本厅时间,而对市县要求宽限一些。同时,向基层财政部门做好耐心说明和解释工作,以获得各级财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大基层指导力度,强化调研效果
(一)加大对基层的调研力度。
一是认真开展下基层调查研究工作。从今年4月起,各位厅领导及相对应的牵头、配合处室按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的安排,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结一联五”对口扶贫工作和县域经济联系点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分别到各自的联系市县开展走访座谈、督查指导、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财源建设项目,考察民生项目,进村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到目前为止,各位厅领导及全厅各处室均已开展联系基层调研活动,真正做到扑下身子搞调研,切实解决下基层调研少的问题。二是注重下基层调研督查活动有成效。在下基层调研督查工作中,我厅干部职工一是积极发挥财政工作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基层群众答疑解难,解决政策梗塞问题,进一步延伸财政工作的触角,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发现、认真排查基层财政的薄弱环节,畅通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的渠道,初步建立起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今年以来,我厅出台了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等一系列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文件,稳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推动全区同步实现“两个建成”做好服务。
(二)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市县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公布和更新厅内岗位职责分工和各经办同志办公电话建立信息交流和反馈渠道。同时运用现代的Q群、微信等网络媒介进行交流沟通,提高信息交流速度。二是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的督促指导。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来电来文等方式,传达中央和自治区最新的政策文件精神,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四、打好脱贫攻坚战,做第一书记坚强后盾
一是厅领导高度重视。抓好定点帮扶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始终是厅里头等大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厅党组书记、厅长关礼就帮扶凌云县的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并多次深入凌云县进行调研,共商脱贫对策。其他厅领导按照要求每年到凌云帮扶点至少两次以上,真正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二是抓好制度保障。为了将帮扶凌云县的工作落在实处,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充分听取凌云县、挂任第一书记和相关处室意见和建议,认真测算帮扶项目的资金需求,专门制定了《自治区财政厅定点帮扶凌云县陶化村等6个贫困村精准脱贫实施方案》和《财政厅实施“做坚强后盾 强扶贫支撑”行动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帮扶计划,落实帮扶项目,为推进全年帮扶做好谋划。三是抓好组织保障。由机关党委负责牵头各个党支部落实党支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由人事处印发《关于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的通知》(桂财人〔2016〕33号)。我厅厅领导率先垂范,多次带头深入定点帮扶村开展调研和慰问工作,负责牵头的各个相关处室落实人员到位,厅相关处室和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行动计划安排,先后到定点贫困村开展扶贫调研和党支部结对帮扶,及时协调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定点扶贫工作“出点子、理思路、谋发展”。四是抓好项目保障。在第一书记的辛勤努力下,经过多方努力,我厅主动帮助凌云县向自治区有关部门申报了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环境治理项目等多个项目,累计争取到位帮扶资金5145.4万元,其中县财政安排976.4万元,群众自筹174万元,行业部门专项资金1495万元,财政厅专项下达补助资金2500多万。
五、加大财政干部培训力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一)制定年度财政干部培训计划,加强财政业务培训。
一是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打造“六强型”财政,以预算管理改革、国库管理改革、财政支农政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政府购买服务等业务培训为重点,全年共实施厅长办公会确定的10个财政政策类培训项目和28个财政专项工作类培训项目,共培训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干部8932人次,进一步扩大了业务培训的广度和深度,促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二是按照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部署,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抓好财政支农政策培训,2017年共培训支农政策师资及乡镇财政所长200人次,促进了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和基层财政财务的规范管理。
(二)利用平台优势,加大财税政策培训。
积极创新思路,主动延伸服务,按照“上级搭台、市县唱戏、集中管理、经费自担”的模式,将部分市县分散的培训需求集中起来,形成规模和成本优势,搭建自治区级的联训平台,组织有关市、县财政干部举办知识更新联合培训班,统一进行组织调度、培训设计、课程安排和班级管理。2017年1-10月,共举办两期市县财政干部知识更新联合培训班,培训市县财政干部225人次,切实加大了对市县财政干部财税知识更新培训及财税新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市县财政干部视野,提升理财能力。
六、群众关心热点问题整改措施
(一)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为加强社保基金结余管理,2016年12月我区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将养老保险基金300亿元划转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据社保基金理事会提交的投资运营季度报告,我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2017年前三季度的年化综合收益率为5.53%。目前我厅正联合人社厅制定第二批养老保险基金100亿元投资运营方案,拟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按照要求划转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二)支持贫困县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强化财力保障。2017年以来,资金政策专责小组积极向中央争取到政策倾斜,同时深入挖掘各级财政潜力,落实脱贫攻坚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据统计,截至2017年9月底,全区已落实财政扶贫资金221.49亿元,比去年全年扶贫投入增加33.72亿元,增长18%。二是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实质整合,优化资源配置。(1)坚持对分配到54个贫困县的涉农资金全部“切块下达”,并保证资金增幅比例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着力打造8个整合资金示范县,通过以点带面、经验共享的方式提升整合工作整体质量。(3)以深入解读纲领性文件和政策为切入点广泛开展专题培训,指导贫困县实现实质性整合。截止到目前,54个贫困县全部按要求完成整合方案的年中调整报备工作,全年共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87.4亿元。三是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政策体系,筑牢制度基石。主动适应“十三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要求,抓住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主要矛盾,抓好源头治理。研究出台了《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设计上有力确保扶贫资金分配科学、使用高效、管理规范。四是进一步优化易地扶贫搬迁筹资方式,落实整改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整改要求,及时调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偿还模式的政策口径。拟定新的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措方案并报自治区政府审定,打通各项融资渠道,确保足额筹集项目资金。及时落实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资金。截至10月底,已下达财政补助资金22.53亿元、中央贴息资金6.51亿元,发放融资资金93.78亿元,精准助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如期实施。
(三)优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办理时间。
注册会计师协会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绩效办要求的审批制度,相应调整审批时限,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调整到14个工作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最优的服务,把方便落到实处。
(四)完善绩效考评指标。
我厅对牵头负责的设区市指标和区直部门共性指标进行了瘦身。根据自治区绩效办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剔除了非核心指标,将考核重点聚焦在财政支出、资金监管、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在减少各设区市、各部门考核任务的基础上,突出了财政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czt.gxzf.gov.cn/hdjl/zjdc/yjzj/t35732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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