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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评估、优化流程、完善机制四川财政加强预算绩效源头管控

时间:2023-12-12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财政厅不断加大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统筹实施力度,将评估与评审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规范部门自行评估(评审)工作,扎实推进财政重点绩效评估(评审),明确要求将评估(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省级预算安排科学性精准性。

  

  精选评估评审对象,把好预算安排“源头关”

  一是全面开展部门自行评估。组织省级部门对增加超过一定额度的新增或延续项目开展自行评估,重点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并客观准确反映对预算安排的具体建议。

  二是扎实推进部门自行评审。组织省级部门对未开展评估的项目自行开展预算评审,重点对项目预算安排额度进行核定,实现项目应评尽评。

  三是统筹实施重点评估(评审)。深入了解项目情况,对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预算项目进行梳理分类,财政厅统筹实施项目重点绩效评估(评审)。

  

  整合优化工作流程,把好预算项目“入库关”

  一是厘清职责分工。财政厅统筹组织实施评估(评审)工作,指导省级部门开展自行评估(评审),委托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具体开展项目重点绩效评估(评审),进一步提升评估(评审)质量。

  二是分层分类审核。建立部门初审,财政厅支出处室复审、绩效管理处终审的评估(评审)审核机制,对应评未评或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退回,不得纳入项目库。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全面梳理评估(评审)管理需求和工作流程,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线上审核、任务推送和结果反馈等环节的功能支撑。

  

  严格激励约束机制,把好绩效结果“应用关”

  一是完善绩效目标。指导部门围绕主责主业,调整优化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具体绩效指标。

  二是改进项目管理。指导部门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流程,高效有序组织项目实施。

  三是优化预算安排。强化评估(评审)结果在预算安排中的应用,预算安排原则上不得突破评估(评审)建议金额,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c102358/2023/11/24/f4d1aef7a05948278c4a280c5b3743d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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