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2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12-12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委员提出《关于加大对绵阳市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623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省上制定出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N”个工作方案,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逐步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2021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力度不减,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优化资金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精准帮扶要求,聚焦脱贫县、脱贫村和脱贫人口,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绵阳市北川县、平武县作为原国家级贫困县,产业基础较薄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是省级财政支持的重点区域;三台县、梓潼县、盐亭县、江油市、安州区、涪城区原“插花”贫困地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相对较多,这些地区一定程度上还面临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压力,也是省级财政支持的范围。2021-2022年,我厅下达绵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3亿元,其中:北川县、平武县3.1亿元,占“十三五”时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的46.3%;三台县、梓潼县、盐亭县、江油市、安州区、涪城区等7.43亿元,占“十三五”时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的76.3%,重点用于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
二是支持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延续脱贫攻坚期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支持脱贫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和实际需要,继续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绵阳市北川县、平武县作为国定脱贫县,2021-2022年,共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5.05亿元,统筹安排用于农业产业、农村道路、乡村旅游等方面,确保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有效弥补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短板弱项。
三是支持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恢复重建。我省地形地貌复杂多样,自然灾害频发,防范因灾致贫返贫压力较大。绵阳市北川县、平武县地处山区,三台县、梓潼县、盐亭县、江油市、安州区、涪城区大多处于丘陵旱区,地震、山洪、干旱等自然灾害较多,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来了一定影响。2021-2022年,我厅下达绵阳市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3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受灾县(市、区)农业灾害预防控制、防汛抗旱、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农业和水利工程设施损毁修复等。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我厅持续加大对绵阳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截至5月底,已安排绵阳市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5.38亿元,占2022年资金总量的97.4%。同时,积极指导和支持北川县申报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大对北川县、平武县等脱贫县和三台县、梓潼县、盐亭县等原“插花”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助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奠定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jyta/2023/6/28/13934ea14cb84c43b8ee2ea80d2ac3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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