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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荣誉退休”让干部退休有温度

时间:2023-12-18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12月12日下午,自治区财政厅举办了厅级干部荣誉退休欢送会,为荣退干部二级巡视员潘国俊同志送上一份特殊纪念和真诚礼赞,欢送会简单而隆重,温馨又欢乐。这是今年以来财政厅为第三位厅级领导干部举办的荣誉退休欢送会,也是财政厅落实荣誉退休制度的系列举措之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内财党发〔2023〕4号),充分体现组织关心关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干部退休有关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建立了荣誉退休制度,让退休干部更有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明确退休举措 让退休程序更加规范

  

  

  

  荣誉退休制度的适用对象为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单位新退休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通过开展谈心谈话、举办荣誉退休仪式、颁发荣誉退休证书、发放退休纪念品、做好服务对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发挥优势作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八项荣誉退休举措,帮助退休干部完成角色转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荣誉退休举措的责任主体,厅级干部退休离任由厅党组开展相关工作,处级及以下干部退休离任由所在处室、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有效激励引导退休干部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细化具体内容 让退休过程更有温度

  

  

  

  在干部退休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干部退休文件下发后,干部所在处室、单位一般应适时举办干部荣誉退休仪式,处室、单位有关负责人、同事代表及年轻干部代表参加,让荣誉退休仪式成为常态;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及时完成退休手续办理、组织关系转接、落实退休待遇、信息数据录入等服务对接工作。目前,干部荣誉退休制度已在各处室、单位推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干部荣誉退休仪式让干部退休更温情、更暖心,营造了光荣退休的良好氛围。

  

  

  

  强化服务管理 让退休干部安享生活

  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引导退休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兼职(任职)、出国(境)等方面的纪律规定;结合退休干部兴趣爱好、个人意愿,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退休干部的文化生活;建立关怀帮扶机制,关注有特殊困难的退休干部,解决好老同志的“急难愁盼”问题;注重发挥新退休干部的政治经验、威望优势,组织引导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鼓励老同志们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落实好荣誉退休制度,切实加大对老同志的关心关爱力度,真正让组织上的关怀传递到广大干部的心坎上,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原文链接:https://czt.nmg.gov.cn/czdt/czxw/202312/t20231214_2425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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