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客车车身出口获新“身份证” 助力我省企业打入国际市场
时间:2023-12-24 文章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1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我省提出的为轨道客车车身单独设置税目位列其中。自此,我省轨道客车车身出口获得了新“身份证”。
我省辽源市的启星铝业出口轨道客车车身年创汇1.2亿美元,是我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标志性产品。但长期以来,由于轨道客车车身没有单独设置税目,存在被进口国设置贸易壁垒,进而丢失市场份额的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出口商品使用的关税税目已基本排满,新增税目资源十分稀缺。为此,省财政厅会同长春海关积极推动我省轨道客车特色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多次向国家汇报,提出增加关税税目建议,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
此次新政策出台,将进一步助力我省高铁产业快速发展,巩固国际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出口和就业,为新时代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来源:厅税政关税处
原文链接:http://czt.jl.gov.cn/xwfb/gzdt/202312/t20231222_2937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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