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财政:着力提升惠企“三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4-04-13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局坚持紧抓“服务效率、政策效能和行政效果”,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多措并举创新监管模式,优化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在全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顺利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优化采购服务,提升审批效率。一是精简审批流程。目前,全区政府采购已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并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抓手,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实现了“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理,让企业办事更加便利,充分体现了对中小企业和弱势群体的尊重和关怀。二是加强公开公示。及时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重要性,督促各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及时公开,并帮助企业在采购单位之间多宣传,在电子采购网上多展示,变桌下谈判为桌面比选,消除信息壁垒,更大范围内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进电子卖场。要求全区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工程原则上均需进入电子卖场进行采购,2023年全区成交金额33261.51万元,交易渗透率达100%以上,有效地解决了市场信息不透明、价格行情不可比的难题,增强了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实现资金支出过程全留痕,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的廉政风险。
落实政策效能,助力企业发展。一是提高采购份额。全面清理区内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预留份额情况,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2023年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达到7708.25万元。二是缓解融资压力。积极配合长沙银行、湖南银行、兴业银行和渤海银行联合常德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开发的线上融资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政采贷”的效率,极大地缓解了全区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三是推动政策落实。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工作要求,区财政局继续推进采购人支付专家费和代理服务费,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并鼓励推行预付款制度(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加快采购合同金额支付进度,缓解企业周转资金压力,强调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限制市场竞争。
坚持依法行政,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坚持依法采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采购,高效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积极探索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贯彻柔性执法精神启动约谈机制。二是严格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台账,细化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处理处罚结果公示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共享,切实保护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三是推广市场宣传。强力推进“湖南营商码”宣传推广工作,政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湖南营商码,并在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发布湖南营商码电子海报,组织工作人员将湖南营商码海报张贴至园区、企业等场所,将湖南营商码的宣传推广覆盖到全区行政范围,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知晓率。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cd/202404/t20240409_33272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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