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取得新成绩
时间:2024-06-12 文章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2023年,山西省直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从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发力,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有力推动了我省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取得新的成绩。
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一是加强组织保障。36个部门(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健全制度体系。2023年,省直各部门新出台14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47个部门(单位)建立起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14个部门(单位)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作为2023年新出台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三是完善指标体系。省直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或动态调整本部门或本行业绩效指标体系。四是规范智库建设。24个部门(单位)建立绩效管理专家库并充实绩效管理专家,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撑。五是强化培训宣传。26个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绩效管理专题培训,有力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17个部门(单位)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绩效管理工作,为绩效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进一步规范事前绩效评估。省直各部门(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财政预算安排的1000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和政策、申请新增预算和到期申请延续的重大支出项目和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12个部门(单位)组织人员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8个新增项目或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方法科学规范,评估报告内容完整。
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除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外,所有项目(包括基本支出项目)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96个省直部门(单位)全部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报。另外,省直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开展成本指标填报试点,细化量化四类其他运转类项目成本指标的编报,有力提升了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进一步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开展定期监控,省直各部门(单位)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对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除科研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资金,以及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的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开展定期监控,包括4153个项目、96个省级部门,涉及预算资金840.84亿元;开展大事要事监控,12个部门(单位)对纳入2023年大事要事绩效监控范围的项目资金,分季度进行了“双监控”,有力保障了大事要事项目的实施。
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绩效自评,省直各部门(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202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包括其他配套资金)进行绩效自评价,涵盖6237个项目(包括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项目资金1194.19亿元;有序开展部门重点评价,27个省直部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力量或第三方机构,对67个项目或部门(单位)整体开展了部门评价;扩围提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24个省直部门(单位)配合省财政厅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对28个重点支出项目、20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6个财政支出政策和2个部门整体的重点评价,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做好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15个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评价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健全制度、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其次,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在2024年度预算安排中,省财政厅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中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压减项目预算,共计压减预算资金1.5亿元。
进一步扩大绩效公开范围。省直各部门(单位)扎实做好绩效信息公开工作,预算绩效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据统计,在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中,96个省直部门(单位)中,除2个涉密部门外,94个部门(单位)公开了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其中296个项目以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形式公开。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中,96个省直部门(单位)中,除2个涉密部门外,94个部门(单位)公开了绩效评价情况,其中,76个部门(单位)公开了39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表,12个部门(单位)公开了18个重点项目或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原文链接:http://czt.shanxi.gov.cn/ywyq/czyw/202406/t20240612_95859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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