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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采推动党规党纪入脑入心

时间:2024-07-11 文章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今年4月以来,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以下简称采购处)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营造学《条例》、守党纪的浓厚氛围,持续推动党规党纪入脑入心。

  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要牢记“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切实将“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原原本本学《条例》,切实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底气和保障,持续推动廉洁采购见实效。

  在理解新修订的《条例》核心要义方面,采购处要求把握好三方面学习重点。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决策部署;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老实,时刻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谨言慎行,坚持“从我做起”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切实助推广东高质量发展。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做组织信任的老实人。坚持用好民主集中制,落实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合议制度、处室重大决策事项内控会议制度,充分表达意见,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党员不断增强组织观念,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是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奉公的规矩人。坚持秉公用权,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一心为党工作、为民造福,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做到公私分明、为政清廉;坚持正风肃纪,防范隐形变异违纪行为,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对违纪行为紧盯不放、寸步不让,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采购处要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政府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政府采购工作阳光透明、廉洁高效。”上述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czt.gd.gov.cn/zfcg/content/post_4453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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