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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财政:“四点发力”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时间:2024-09-04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津市市财政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先进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增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压实责任为“着力点”,确保工作落实“不断链”。积极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金的筹措与监管工作,将大气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利用电子屏等现代设备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宣传,强化防治教育;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以筹措资金为“侧重点”,助推污染防治“可持续”。定期研究环保经费预算,保障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的财政投入,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确保环保投入同比适度增长。深入研究、把握环保政策,积极向上对接项目,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2023年足额安排本级预算资金605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完善多元化投资机制。通过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废气治理、油烟治理、秸秆禁烧等措施,有效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排放,空气质量明显改观。

  以资金监管为“关键点”,保障资金绩效“稳增长”。聘请专业机构对本级财政安排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对大气巡查工作量不足扣减服务费4.35万元,切实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环境保护财政投入绩效管理,防治资金与绩效目标同步下达,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持续完善生态环保资金管理制度和机制,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和安全高效运行。从规范管理、加强督导、强化监管等多角度发力,保持资金绩效稳定增长。

  以科学增效为“切入点”,推动污染防治“再升级”。优化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筹集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与本级资金合理安排,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建立奖惩机制,对各镇街大气污染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扣缴或奖励,推动完善上下联动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强化科技手段,安排1000余万元采购环境移动监测系统(走航车),同时每年度安排环境移动监测系统运维费用48万元,科技赋能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现代化,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cd/202407/t20240712_33353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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