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启动新一期卓青项目,激发青年科研人才创新积极性
时间:2024-09-24 文章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助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近期,市财政局会同市教委印发了《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并启动新一期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卓青项目”)。
“卓青项目”是在北京地区高校中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项目,通过“卓青项目”实施,不断深化高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搭建有利于青年科研领军人才成长发展脱颖而出的平台,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学家。配合项目实施,该办法在经费管理方面,围绕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科研经费改革要求,突出以下特点:
一是分类确定定额标准,支持领域更准确
将项目划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两类,结合实际分别确定定额支持标准。自然科学类中,基础研究项目每年150万元;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每年3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中,基础研究项目每年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项目每年100万元。五年为一个周期,将持续支持50余个高水平科研团队,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学家。
二是增强资金使用自主权,创新动能更强劲
经费使用过程充分放权,编制预算测算依据更加科学简便。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30%可核定为间接费用,对人文社会科学类、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类的基础研究项目,绩效支出比例可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绩效支出安排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自主确定,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三是细化经费管理要求,资金使用更规范
明确预算编制、仪器设备采购、资产管理等要求,并对结余资金使用做出了规定。针对资金执行中的报销问题,明确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科研类项目专家咨询费、评审费、会议费、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等标准和内部报销规定等制度。同时,加强对“卓青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实效。
原文链接:https://czj.beijing.gov.cn/zwxx/czyw/202409/t20240914_3891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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