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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聚焦“四稳”举措 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4-09-24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资金安排、支出、使用、绩效等方面,聚焦稳中有“进”、稳中有“序”、稳中有“方”、稳中有“升”的“四稳”举措助力我县乡村振兴,致力打造县级衔接资金管理规范、精准、高效的“芦溪样板”。

  一、资金安排稳中有“进”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是财政部门应扛的政治责任。为此,我县积极克服经济下行、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不利因素影响,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支持,想方设法统筹县级各类资金,确保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不减并稳步增长。一方面,加大资金保障力度。2021年以来,县财政共筹集各级财政资金2.16亿元,为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特别是,每年都把县级投入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及时、足额予以保障,2021年以来县级投入专项衔接资金达到9080万元。另一方面,提高项目入库质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主要领导多次进行督导,要求建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长效运行管理。县财政局联合乡村振兴局负责审查入库项目和下年度项目计划,科学确定资金使用规模和用款计划。在衔接资金的安排上,把产业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对联农带农紧密的项目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投资规模达到50万以上的要求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后才准予安排。2021年以来,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精准安排项目634个,其中产业项目344个,资金规模11889.59万元,占比54.96%。

  二、资金管理稳中有“序”

  采取实地督查、通报、约谈等方式,压紧压实各部门职责,不断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早支出、早见效。强化调度。不定期召开调度协商会议,专项调度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深入实地开展督导,及时帮助解决项目进度较慢、资金拨付流程繁琐等难点堵点问题,确保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压实责任。建立通报制度,将衔接资金使用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并予以通报,督促各乡镇、部门加大推进项目的实施进度,进一步加快衔接资金分配下达和支出进度。规范管理。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出台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确定衔接资金使用范围,明确支出方向,杜绝资金使用出现负面清单内容,项目资金采取县级(乡级)报账制,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资金报账流程,确保衔接资金及时、安全拨付到位。

  三、资金扶持稳中有“方”

  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发展宗旨,高质量落实发展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紧盯“短板弱项”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包括水、电、路以及垃圾清运、路灯、公厕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2021年以来,共新建拓宽村组公路37.8千米、桥梁12座,修建河堤水坝3200余米、水渠18.9千米,铺设饮水管道70余千米,新建水塔50余座,维修加固塘坝700余米等,解决了村民出行、饮水安全、农田灌溉等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事项。紧盯“特色优势”扶持。咬住帮扶产业持续发展这个关键,发挥生态和土壤富锌富硒特色优势,持续扶持秋雪蜜桃、赣南脐橙、茶叶、蔬菜等特色产业和资产性收益项目,采取产业奖补、资金入股、小额信贷等扶持措施,每年为村集体新增集体经济收入200余万元,为产业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投入,保障产业项目可持续发展。紧盯“四个一批”帮扶。全面实施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行动,我县帮扶产业项目资产383个,其中:通过打造龙头带动、提升产品品牌、提升项目管理等方式进行巩固一批项目334个;通过提升质量水平、加强项目管理、加强技术服务指导方式进行提升一批项目4个;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加大资金信贷投入、资产入股合作社等方式盘活一批项目36个;通过项目资产改产等方式另起炉灶一批项目9个。

  四、资金效益稳中有“升”

  主动跟进、对接省、市关于衔接资金监管监控及考核评价的最新要求和细则,依法依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质量。为提高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按照村申请、乡审核、县审定的总体原则进行建设。对入库项目编报程序、精准性、资金匹配等进行严格审查,对打着乡村振兴旗号搞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乡村振兴无关的、违法违规的、盲目提高标准的、搞形象工程的、未建立联农带农等利益联结机制的、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等,一律清理出库。同时,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项目运行质量。监督资金安全。推进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在直达资金系统中将各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县本级预算指标及时分配,支出后及时关联,随时掌握财政衔接资金支出、流向等情况,促进资金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资金绩效。全面拓展绩效管理工作,对财政衔接资金进行绩效目标批复,定期对项目绩效运行进行监控审核,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衔接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并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形成“闭环”,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三全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防止资金“趴窝”“挪窝”,减少资金结余和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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