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时间:2024-09-24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林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生态保护具有深远意义。财政部门作为政府资金的管理者,深刻认识到自身在改革中的关键角色,不仅要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更要通过政策引导、资金监管等手段,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主动担当作为。财政部门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视为己任,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集体林权改革所需资金,对集体林权首次登记相关经费,财政统筹安排50万元,主动“买单”,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同时,我们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是优化政策环境,激发改革活力。一方面,我们将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制度,确保林农能够分享到改革红利;另一方面,我们将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利用贷款贴息等政策,激发林农和社会各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当好“后勤兵”。加强与林业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林农对改革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4/9/11/art_39211_5005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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