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财政:多措并举助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时间:2024-09-25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津市市财政局积极主动作为,以高标定位为导向,不断开拓创新,聚力推进政府采购各项任务,精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经营主体信心。
一、坚持务实高效,推进全流程电子化
自2019年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以来,津市市财政局通过不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自项目备案、项目委托、采购文件编制、供应商报名,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履约验收等均可在线完成。同时,还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合同签订工作,有效打破传统合同签订方式中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极大提升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签署效率。通过实现电子合同的在线签署,成功让“数据跑路”代替企业跑腿,降低合同签订成本。截至8月底,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00个,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达100%。
二、坚持主动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近年来,津市市高度重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通过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份额,落实优惠政策,保障中小企业取得更多政府采购份额。在政府采购预付款方面,对于有预付款安排的合同,鼓励预算单位(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其中,对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在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稳“三保”的基础上,优先支付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此外,对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实行免收或降低政策,对履约保证金实行免收或降低缴纳比例政策,允许企业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的市场活力和创新潜力。
三、坚持严格执法,强化监督检查质量
为夯实政府采购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各方主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了3家代理机构,4个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公开招标等多种采购方式。针对发现的问题,将要求代理机构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政府采购监管基础,坚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推进津市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络更细更密,进一步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cd/202409/t20240914_33456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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