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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向人大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24-10-10 文章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受省政府委托,9月25日,省财政厅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细介绍了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管理工作成效,以及保障和促进公共事业发展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

  近年来,我省不断健全管理制度,积极改革创新,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改革不断深入、成效显著,2023年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8564.35亿元。一是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管理,强化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常态化推进专业类资产配置标准制定,健全专业类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已出台水文类、煤田地质类、地质勘查类专业资产配置标准。三是强化资产集中管理,对办公业务用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统一监管,加强公车管理,除执法执勤用车外统一纳入“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平台管理。四是推进资产调剂共享,组织开展低效、闲置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调剂,推动跨央地资产盘活划转以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探索开展公物仓试点。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处置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收入收缴,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清查和公路资产专项清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自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以来,我省每年通过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这是第二次专项汇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原文链接:https://czt.fujian.gov.cn/zwgk/czxw/202410/t20241008_65396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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