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财政支持老龄事业发展 助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时间:2024-10-10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全力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萍乡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和资金引导作用,着力构建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结构合理、供给多元、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力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康、老有所乐。
推进设施建设,织密养老服务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等建设。我市各级福彩公益金不少于55%用于养老服务,积极争取各类试点资金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3年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超2亿元。完成全市679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我市成为江西省唯一入选全国第三批中央专项彩票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的城市,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65万元。
提高福利标准,保障老年人生活。2023年萍乡市财政进一步提高全市高龄津贴标准,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拨付专项资金3445万元,发放补贴4.49万人。建立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机制,设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为老年人健康保驾护航。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保障范围。
关注身心健康,增进老年人幸福感。根据市“四医联动、两医融合”城市医疗体系总体布局,重点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医疗服务水平。市医院提质扩能畅通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拨付专项债券资金1.5亿元,2024年已发行专项债券4亿元。市妇幼保健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改造项目2023年拨付专项债券资金1636万元,2024年已发行专项债券3.6亿元。2024年,将家庭医生签约纳入市民生实事,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为重点对象,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健康服务。市财政局每年安排预算资金为全市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安排百岁老人慰问经费,对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
开展老年助餐,绘就幸福底色。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列入2024年省民生实事,萍乡市因地制宜探索并完善发展模式,完善制度促进老年助餐规范发展。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萍乡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老年人用餐补贴的标准,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可享受每餐2元用餐补贴。积极推进城镇社区居家养老网点建设,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合理打造老年助餐点,优化餐食配送机制,提供更加便捷利民的助餐服务。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4/9/29/art_39211_5021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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