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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三重发力”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时间:2024-10-10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南昌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南昌篇章积极贡献财政力量。

  一、打好制度建设“组合拳”。推动出台《南昌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南昌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昌市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等多项文件,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由“单打独斗”变为“协同共治”,坚持“谁污染、谁损害、谁赔偿”原则,磋商索赔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成为新常态。

  二、织密生态治理“保护网”。规范资金收缴流程,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按分类管理原则,由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执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全额缴入市级财政,通过财政非税收缴系统开具非税收入票据作为收缴凭证。生态环境相关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2020年12月至2024年8月,市级共收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296.44万元。

  三、谱写环境保护“新篇章”。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1-8月,全市累计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67件,启动索赔67件,办结57件。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中部省会城市和全省设区市中率先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开发区污水处理效能、补齐城镇污水处置短板、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协同共治。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4/9/13/art_39211_5021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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