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财政:准确把握“三个坚持” 持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4-10-10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衡阳市财政局严格落实省、市政府采购有关决策部署,从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方面发力,持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一、坚持综合施策,政府采购监管服务进一步提升
健全采购法规制度,制定《衡阳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从受理渠道、投诉条件等方面作出规定,使政府采购投诉更加顺畅、渠道更宽,投诉处理更符合法律流程。加强采购预算和需求管理,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各相关预算管理科室在落实采购资金来源的前提下,才能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预算,立足单位的实际需求和项目标准,编制采购需求和计划,确定采购明细预算。要求采购单位都要建立政府采购领导机制,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财务、监督等部门对采购需求和采购计划开展集体审查,重点审查需求标准、明细预算、采购方式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
二、坚持精准发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发挥
支持中小企业,严格要求采购单位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和评审环节中落实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支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国、省文件政策规定,要求全市预算单位按规定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采购份额和工会物资采购份额。支持绿色建材,根据国家政策,衡阳市被列入48个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试点城市。联合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交易中心等部门建立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
三、坚持多措并举,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降低采购交易成本费用,取消政府采购部分交易费用,实实在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免收全部项目投标保证金,免收采购文件费用,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档挂网免费供投标供应商查阅和下载,在发布采购公告时将采购文件电子文档作为附件同步上传。精简政府采购备案流程,加大力度精简审核事项,优化流程再造,压减审核环节和时限,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效率最高的政府采购流程。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推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电子开评标及不见面评标。搭建监管平台,完善系统建设,全市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了对接,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求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告中依法向社会公开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名称、依据和原因,应公开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评审结果。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hy/202409/t20240929_33465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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