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政资讯

财政部江苏监管局:“三个深化”全面提升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质效

时间:2024-10-15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4年10月12日 来源:财政部江苏监管局

  近年来,江苏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全面提升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质效,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一、深化思想认识,充分把握部门预算编制审核要义

  坚持心怀“国之大者”,持续深化对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作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二是加强统筹谋划。持续推动部门预算全链条全口径监管,把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作为闭环监管的源头环节抓紧抓实,强化审核结果运用,将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监管、资产处置审核、决算审核等有机结合,落实预算管理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刻把握部门预算编制的新特点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新增资产审核、项目支出审核等重点审核事项,提升审核质效,强化依法监管,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基本财务制度落实。

  二、深化服务管理,不断夯实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基础

  坚持寓监管于服务,推动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强化事前事中监管。一是加强基础信息库建设。全面推进“大数据+监管”审核模式,依托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围绕“人、财、物”,通过日常监管,了解掌握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数、实有数,固定资产存量,津补贴发放标准等基础信息,摸清家底,强化数据比对分析,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全面把握工作要求。开展对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的理论研究,定期组织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指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专题学习,建立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共享交流平台,在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前召开专题学习研讨,加强向财政部相关司局请示汇报,统一审核思想、统一政策口径,确保审慎合规。三是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前期指导,服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点加强对划转撤并单位的服务指导,推动解决划转撤并过程中的资产处置、会计处理等问题,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主动加强与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沟通,对申报资料不全的,及时明确补充要求;对核增核减等情形,做好政策解释说明,积极答疑解惑。

  三、深化日常监管,推动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提质增效

  健全完善部门预算监管提质增效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提升部门预算编制审核质效,更好服务和保障中央预算单位高效运转、有效履职。一是推动常态监督。全面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对接好《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持续推动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典型问题通报,突出绩效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切实推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二是推动联合监督。针对预算单位多种性质、多头管理、财务管理基础各异等问题,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和部内对口司局的汇报沟通,对政策模糊、界限不清等情形,及时请示,明确相关政策口径和监管要求,争取工作支持,实现良性互动,形成管理合力,推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三是推动自我监督。健全完善预算单位总体收支情况系统分析机制,开展在苏中央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持续开展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分析评估,督促各单位加强内控建设,健全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各单位树牢“全员参与预算、全面编制预算、全年谋划预算”的理念,为提升预算编制质量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http://jsz.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409/t20240924_394426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