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政资讯

安徽出台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

时间:2024-10-15 文章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各市、县(区)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明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种类范围含23大类49个小类133个品目农机具。

  《意见》强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及时兑付。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要求。

  《意见》要求,健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资金兑付情况、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自2004年实施以来,全省累计拨付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195亿元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通过财政支持,鼓励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此项政策实施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机械化水平,截至2023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7194.55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为建设农业强省提供了有力装备支撑。


原文链接:https://czt.ah.gov.cn/czdt/czyw/14964636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