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四点”齐向发力 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时间:2024-10-15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抚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通过建制度、降负担、优程序、强监督“四点”发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从“根本点”发力,构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一是印发《抚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代理机构五十一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分类记分并公示,进一步提高代理机构管理的透明度。二是依托江西公共资源平台,对参与政府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进行“四方”互评,倒逼“四方”依法履职尽责。三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实时共享失信供应商信息,为采购人开展相关资格审查提供便利。
从“增长点”发力,激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一是强化“扶小助微”。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预留政策,对未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二是全面“降本减费”。免除标书制作成本费、取消投标保证金,对信誉好的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最大限度降低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三是持续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以信用承诺函代替“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等6方面证明材料,让中小企业“轻装上阵”。
从“基本点”发力,着力纾解企业采购难题。一是“政采贷”助企纾困。中标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在合作银行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近两年来,全市“政采贷”金额超8000万元。二是“不见面开标”助推交易。全市政府采购项目100%全流程线上实施,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程网办”成为常态。三是“搭建桥梁”优服务。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走访”等活动,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惠企政策,持续提升政府采购影响力。
从“风控点”发力,抓好采购流程监督管理。一是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做到“零容忍”“早曝光”,今年以来,查处10起“四类”违法行为,处理处罚供应商10个,罚款7万多元。二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巡检,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在网上公示检查处理结果。三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运用考核成果激励机制,切实提高采购人、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4/10/11/art_39211_5028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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