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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四举措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驾护航

时间:2024-10-15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保障性安居工程乃是我国至关重要的民生工程,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以及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难题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今年以来,婺源县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施展财政职能,持续增强投入力度,全方位保障工程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婺源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其纳入财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资金需求。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同时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近两年来,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27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65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91万元,地方财政投入133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棚户区改造等环节,提升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促进了城市面貌的焕然一新。

  三、强化绩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我局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全程监控,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序推进、按质量完成。

  加强监督监管,规范工程管理。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的合规性。同时,通过对预算执行进行动态监控预警,加强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后期管理和维护,让群众住得放心、安心、舒心。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4/10/11/art_39211_5028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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