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监管再升级
时间:2024-10-15 文章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财政局为规范“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联合审计局制定了《珠海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细则》,进一步提升“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推动全市区镇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资金分配更“优”。“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在资金分配上结合珠海实际,聚焦重点在西部、特色在海岛、着力点在镇村,在具体分配上坚持激励导向、奖优罚劣,不搞“撒胡椒面”和平均主义。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各区各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特别是根据区镇村开展具体工作的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分配,强化财政资金分配的激励导向。
资金下达更“快”。在省“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由省级直接分配细化至县(市、区)的基础上,珠海市建立健全“专户+直达”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市本级、5个区、13个镇均设立“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专户,并规定符合条件的资金可由市级直接下达到镇或者使用预拨下达的方式,缩短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到项目的时间,推动财政资金要素进一步下沉。
资金使用更“准”。该局严格“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每年研究制定“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重点保障清单。资金重点用于培育典型区镇村、打造特色海岛、绿美珠海生态建设、“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以及“百千万工程”年度考核评价激励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同时,建立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明确“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九大类与“百千万工程”无关的支出。
资金监管更“严”。该局对纳入“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的各项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依托“数字财政”和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实时动态跟踪。将资金监督监管嵌入其中,通过大数据分析预警挤占、挪用、截留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依规开展实地复核。推动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专项巡查贯通协同,全方位监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原文链接:http://czt.gd.gov.cn/dfczxx/content/post_4508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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